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2025年) 第一百一十八条

第一百一十八条 货物运输应当出具航空货运单,并经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托运人未能出示航空货运单、航空货运单不符合规定或者遗失,不影响运输合同的存在或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