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198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1986年) 第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在民用核设施的建造和营运中保证安全,保障工作人员和群众的健康,保护环境,促进核能事业的顺利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