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 第三编 合同 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六百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 第六百二十八条 第三编 合同 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六百二十八条 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 第六百二十七条 目录 第六百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