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 第三编 合同 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五百一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 第五百一十条 第三编 合同 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被引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全国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会议纪要(202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第五百零九条 目录 第五百一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