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 第三编 合同 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五百一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 第五百一十七条 第三编 合同 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五百一十七条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的,为按份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负担债务的,为按份债务。 按份债权人或者按份债务人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第五百一十六条 目录 第五百一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