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 第三编 合同 第二十四章 物业服务合同 第九百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 第九百三十九条 第三编 合同 第二十四章 物业服务合同 第九百三十九条 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九百三十八条 目录 第九百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