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 第三编 合同 第二十四章 物业服务合同 第九百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 第九百三十八条 第三编 合同 第二十四章 物业服务合同 第九百三十八条 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维修资金的使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等条款。 物业服务人公开作出的有利于业主的服务承诺,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九百三十七条 目录 第九百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