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2001年) 第六章 上级国家机关的职责 第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2001年) 第六十二条 第六章 上级国家机关的职责 第六十二条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上级财政逐步加大对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通过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专项财政转移支付、民族优惠政策财政转移支付以及国家确定的其他方式,增加对民族自治地方的资金投入,用于加快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逐步缩小与发达地区的差距。 第六十一条 目录 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