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1984年) 第二章 民族自治地方的建立和自治机关的组成 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1984年) 第十三条 第二章 民族自治地方的建立和自治机关的组成 第十三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名称,除特殊情况外,按照地方名称、民族名称、行政地位的顺序组成。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