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2004年) 第五章 民办学校的资产与财务管理 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2004年) 第三十六条 第五章 民办学校的资产与财务管理 第三十六条 民办学校资产中的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民办学校接受的捐赠财产的使用和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1999) 第三十五条 目录 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