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年) 国家对民办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 国家对民办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 第三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