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1982年) 第一编 总则 第九章 诉讼费用 第八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1982年) 第八十条 第一编 总则 第九章 诉讼费用 第八十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依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依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第九章 目录 第二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