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1982年) 第五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三章 司法协助 第二百零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1982年) 第二百零五条 第五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三章 司法协助 第二百零五条 外国法院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代为送达、协助执行的法律文书,以及委托代为一定诉讼行为的委托书,必须附有中文译本。 人民法院委托外国法院代为送达、协助执行的法律文书,以及委托代为一定诉讼行为的委托书,必须附有外文译本。 第二百零四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