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1982年) 第一百八十三条

第一百八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申请人撤销申请;

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

被执行人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

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