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1982年) 第二编 第一审程序 第十章 普通程序 第二节 审理前的准备 第九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1982年) 第九十条 第二编 第一审程序 第十章 普通程序 第二节 审理前的准备 第九十条 起诉或者应诉的人不符合当事人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更换不符合条件的当事人。 第八十九条 目录 第九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