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年)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三节 开庭审理 第一百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年) 第一百三十九条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三节 开庭审理 第一百三十九条 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 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一百三十八条 目录 第一百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