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三章 简易程序 第一百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 第一百四十四条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三章 简易程序 第一百四十四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可以用简便方式随时传唤当事人、证人。 第一百四十三条 目录 第一百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