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三章 简易程序 第一百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 第一百四十三条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三章 简易程序 第一百四十三条 对简单的民事案件,原告可以口头起诉。 当事人双方可以同时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请求解决纠纷。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可以当即审理,也可以另定日期审理。 第一百四十二条 目录 第一百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