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991年)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九章 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 第二百零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991年) 第二百零三条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九章 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 第二百零三条 已作为银行贷款等债权的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财产,银行和其他债权人享有就该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价款超过其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属于破产还债的财产。 第二百零二条 目录 第二百零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