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991年)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五章 特别程序 第五节 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第一百七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991年) 第一百七十六条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五章 特别程序 第五节 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第一百七十六条 判决认定财产无主后,原财产所有人或者继承人出现,在民法通则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可以对财产提出请求,人民法院审查属实后,应当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986) 第一百七十五条 目录 第十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