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1999年) 第三章 授予品种权的条件 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1999年) 第十一条 第三章 授予品种权的条件 第十一条 授予品种权的,应当符合《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和本细则第二条的规定。 第三章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