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2011年) 第二章 品种权的内容和归属 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2011年) 第十三条 第二章 品种权的内容和归属 第十三条 依照《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申请农业部裁决使用费数额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裁决申请书,并附具未能达成协议的证明文件。农业部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裁决并通知当事人。 第十二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