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试行)(1979年) 第六章 奖励与惩罚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试行)(1979年) 第四十条 第六章 奖励与惩罚 第四十条 蓄意纵火烧毁山林,聚众破坏森林或者杀害护林人员的,依法从严惩处。 第三十九条 目录 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