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84年) 第三章 森林保护 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84年) 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森林保护 第二十一条 林区内列为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禁止猎捕;因特殊需要猎捕的,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办理。 第二十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