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下载APP
下载APP
  1. 首页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材料管制条例(1987年)
  3. 第六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材料管制条例(1987年) 第六章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第二十三条 本条例由国家核安全局负责解释;本条例的实施细则由国家核安全局会同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核工业部制定。 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
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专为法律人设计的法律查阅工具

使用帮助

  • 使用帮助

法律条款

  • 用户协议
  • 隐私政策
  • 会员服务协议

法规要求

  • 沪ICP备2023015770号-1
  • 沪公网安备31011302008558号
© 法律法规速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