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2026年) 第二章 标准化工作的管理 第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标准化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2026年) (四) 第二章 标准化工作的管理 第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标准化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四) 指导本行政区域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标准化工作,协调和处理有关标准化工作问题; (三)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