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2026年) 第二章 标准化工作的管理 第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标准化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六)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2026年) (六) 第二章 标准化工作的管理 第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标准化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六) 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