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2026年) 第二章 标准化工作的管理 第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2026年) (一) 第二章 标准化工作的管理 第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 贯彻国家和本部门、本行业、本行政区域标准化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并制定实施的具体办法; 第九条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