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1988年) 第二章 标准的制定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1988年) 第十二条 第二章 标准的制定 第十二条 制定标准应当发挥行业协会、科学研究机构和学术团体的作用。 制定标准的部门应当组织由专家组成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标准的草拟,参加标准草案的审查工作。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