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1996年) 第四章 审验、换证、注销 第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1996年) 第二十三条 第四章 审验、换证、注销 第二十三条 持证人在暂住地居住一年以上的,自愿决定是否在暂住地申请换发驾驶证。暂住地车辆管理所对申请人的驾驶证、驾驶证登记资料和暂住证审该后,换发驾驶证。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