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白俄罗斯共和国政府服务贸易和投资协定(中文本)(2024年) 第八条

第八条 互联互通:争端解决

双方应确保另一方的服务提供者要求与其领土内的主要提供者互联互通时,可以:

在任何时间;或

在一段合理的公示期之后,可求助于一个独立的国内机构,该机构可以是下文第五节(独立监管机构)所述的监管机构,以便在一段合理的时间内解决有关互联互通的适当条款、条件和费率的争端,只要这些条款、条件和费率此前尚未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