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白俄罗斯共和国政府服务贸易和投资协定(中文本)(2024年) 附件2—1电信 第一节 竞争保障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白俄罗斯共和国政府服务贸易和投资协定(中文本)(2024年) 第三条 附件2—1电信 第一节 竞争保障 第三条 阻止电信中的反竞争行为 双方应当采取或维持合理措施,以阻止单独或联合成为主要提供者的提供者,参与或继续从事反竞争行为。 第一节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