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白俄罗斯共和国政府服务贸易和投资协定(中文本)(2024年) 第九条
第九条 信息交换
一方在不影响正在进行的调查,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应另一方请求,应努力提供相关信息,以便于对方进行有效的竞争执法。
一方对另一方提供的秘密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不得将相关信息泄露给任何未经提供信息的一方授权的机构。
一方在不影响正在进行的调查,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应另一方请求,应努力提供相关信息,以便于对方进行有效的竞争执法。
一方对另一方提供的秘密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不得将相关信息泄露给任何未经提供信息的一方授权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