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白俄罗斯共和国政府服务贸易和投资协定(中文本)(2024年) 第二条

第二条 范围

本章适用于附件三(自然人临时移动具体承诺减让表)中双方附件所列的该方影响另一方自然人临时入境和临时居留在该方境内从事服务提供或投资行为的措施。此类人员应包括以下一人或多人:

商务访问者;

公司内部调动人员;或

附件三(自然人临时移动具体承诺减让表)中双方的附件中可能列明的其他类别。

本章条款规定了与一方自然人临时入境和临时居留有关的透明度和程序性纪律,具体见附件三(自然人临时移动具体承诺减让表)中的一方减让表。除本章第三条(准予临时入境和临时居留)规定的情况外,不包括一方保证另一方各类自然人临时入境和临时居留的任何义务。

本协定不适用于影响寻求进入一方就业市场的自然人的措施,也不适用于在永久基础上有关公民身份、居留或长期就业的措施。

本协定不阻止一方实施对自然人进入其领土或在其领土内临时居留进行管理的措施,包括为保护其边境完整和保证自然人有序跨境移动所必需的措施,只要此类措施的实施不致使一方在本章项下所获得的利益丧失或减损。

一方要求另一方的自然人获得移民手续,该事实本身不得视为使任一方在本章项下获得的利益丧失或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