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白俄罗斯共和国政府服务贸易和投资协定(中文本)(2024年) 第三章 投资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白俄罗斯共和国政府服务贸易和投资协定(中文本)(2024年) 第二节 第三章 投资 第二节 第二十三条 磋商 第二十四条 提交仲裁申请 第二十五条 双方对仲裁的同意 第二十六条 双方同意的条件与限制 第二十七条 仲裁庭的组建 第二十八条 仲裁的进行 第二十九条 准据法 第三十条 中止 第三十一条 裁决 第三十二条 专家报告 第三十三条 文书送达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