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尼加拉瓜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中文本)(2023年) 第六条

第六条 合格评定程序

为提高合格评定的效率并确保其成本效益,缔约双方应通过双边访问、技术培训和研讨会等加强各自合格评定程序信息交换方面的合作。

在合格评定领域进行合作时,缔约双方应考虑其参加有关国际组织的情况。

当有强制合格评定程序时,应一缔约方的要求,另一缔约方承诺以英文提供受这些程序约束的产品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