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尼加拉瓜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中文本)(2023年) 第八条

第八条 紧急措施

一缔约方采取的紧急措施应尽快通知另一缔约方,并应要求及时与主管部门进行沟通。双方应考虑通过此类沟通提供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