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尼加拉瓜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中文本)(2023年) 第六条

第六条 作准文本

本协定以中文、西班牙文和英文写成。所有文本同等作准。如对文本的解释发生分歧,以英文本为准。

下列代表经各自政府正式授权签署本协定,以昭信守。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在北京和马那瓜签署,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