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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尼加拉瓜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中文本)(2023年) 第二节

第二节 中的争端通知及其他文件须从以下地址送达尼加拉瓜:

对外贸易总局(Dirección General de Comercio Exterior)

发展、工业和贸易部(Ministryio de Fomento Industriay Comercio,MIFIC)

马萨亚公路大道,Km6

马那瓜,尼加拉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