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尼加拉瓜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中文本)(2023年) 第二条
第二条 范围
本章适用于本协定项下影响一缔约方商务人员临时进入另一缔约方境内的措施。
本章、第八章(跨境服务贸易)和第十一章(投资)的规定不得适用于与公民身份、国籍、永久居留或永久雇佣有关的措施。
本章、第八章(跨境服务贸易)和第十一章(投资)的任何规定均不得阻碍一缔约方对另一缔约方的自然人进入或在其境内临时居留采取任何措施管理,包括为保护其领土完整及为确保自然人跨境有序流动而采取的必要措施,只要此类措施的实施并未致使另一缔约方在本协定项下获得的利益丧失或减损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