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尼加拉瓜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中文本)(2023年) 第三条

第三条 最惠国待遇

一缔约方给予另一缔约方的服务提供者的待遇不得低于其在相似情况下给予非缔约方的服务提供者的待遇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