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厄瓜多尔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中文本)(2023年) 第二条

第二条 范围与目标

本章应当根据缔约双方各自的国际义务以及其国内法律法规的规定,适用于对双边贸易的货物和缔约双方之间运输工具移动而实施的海关程序。

本章旨在:

促进缔约双方海关程序的简化和协调;

确保货物高效快速清关和运输工具快速移动;

保证缔约双方海关法包括行政程序适用的可预见性、一致性和透明度;

便利双方贸易;以及

促进缔约双方海关当局之间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