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厄瓜多尔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中文本)(2023年) 第七条

第七条 出口促进

为从本协定中获得更大收益,缔约双方认识到支持与出口和投资促进相关的现有项目以及开展新项目的重要性。

合作应主要包括:

通过培训和技术支持项目加强出口能力;

建立和发展与市场研究相关的机制,包括信息交流和访问国际数据库;

创建出口商交流项目,以提供中国或厄瓜多尔市场方面的知识;

通过促进出口活动的生产链,促进国内生产商与国际市场的联系;以及

促进研发、技术和创新项目的实施,以增加出口供应和鼓励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