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厄瓜多尔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中文本)(2023年) 第二条

第二条 竞争法和竞争机构

每一缔约方应保持或颁布竞争法律5,从而通过禁止至少在本章第十三条(定义)中所列的反竞争商业行为,促进和保护市场竞争过程。

每一缔约方应保持设立一个或多个竞争机构,负责本国竞争法律的执法。

每一缔约方应依据各自的相关法律法规,对反竞争商业行为采取相应措施,防止贸易自由化利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