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2004年) 第三章 拍卖当事人 第四节 买受人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2004年) 第四十条 第三章 拍卖当事人 第四节 买受人 第四十条 买受人未能按照约定取得拍卖标的的,有权要求拍卖人或者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买受人未按照约定受领拍卖标的的,应当支付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 第三十九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