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1995年) 第五章 留置 第八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1995年) 第八十五条 第五章 留置 第八十五条 留置的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物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 第八十四条 目录 第八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