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1987年) 第三章 技术开发合同 第三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1987年) 第三十一条 第三章 技术开发合同 第三十一条 合作开发各方中,任何一方违反合同,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第三十条 目录 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