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1987年) 第二章 技术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 第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1987年) 第二十三条 第二章 技术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 第二十三条 经当事人协商一致,技术合同可以变更或者解除。 经过有关机关批准的合同,其变更或者解除应当征得原批准机关的同意。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