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2016年) 第二章 慈善组织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2016年) 第十二条 第二章 慈善组织 第十二条 慈善组织应当根据法律法规以及章程的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治理结构,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开展慈善活动。 慈善组织应当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会计监督制度,并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