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引航员管理办法(2024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引航员管理办法(2024年) 第五十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办法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交通部2008年2月13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引航员注册和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8年第2号),交通运输部2013年12月24日发布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引航员注册和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20号)同时废止。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引航员注册和任职资格管理办法(2008) 第四十九条 目录